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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8.2 碳纤维复合材>50728-2011

文章出处:悍马加固材料人气:1225发表时间:2017-07-27 18:22:00【

8.2.1  承重结构加固用的碳纤维布,其材料品种和规格必须符合下列规定:

    1  对重要结构,必须选用聚丙烯腈基(PAN基)12k或12k以下的小丝束纤维,严禁使用大丝束纤维;

    2  对一般结构,除使用聚丙烯腈基12k或12k以下的小丝束纤维外,若有适配的结构胶,尚允许使用不大于15k的聚丙烯腈基碳纤维。

8.2.2  碳纤维复合材按其性能分为Ⅰ、Ⅱ、Ⅲ三个等级。安全性鉴定时,应按委托方报的等级进行检验。鉴定结果仅予以确认,不得因该检验批试样性能较高而给予升级。

8.2.3  碳纤维复合材安全性鉴定,应先对申请鉴定的材料进行下列确认工作:

    1  应通过检查检验批的中文标志、批号和包装的完整性,以确认取样的有效性;

    2  应通过测定碳纤维的k数和导电性,以确认该批材料的真实性;

    3  应通过核查结构胶的安全性鉴定报告,以确认粘结材料的可靠性。

8.2.4  碳纤维复合材安全性鉴定的检验项目及合格指标,应符合表8.2.4的规定。

表8.2.4  碳纤维复合材安全性鉴定标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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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:表中指标,除注明标准值外,均为平均值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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